根据《中原工学院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中工科〔2024〕9号),经校企合作办公室和社会科学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现将拟激励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校企合作办公室、社会科学处或者纪委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写明真实姓名、工作部门和电话。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项目,将取消其激励资格。
联系电话:62506737(校企合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62506162(社会科学处)
联系电话:62506905(纪委综合室)
附件:1. 2025年度中原工学院横向项目(自然科学类)拟激励清单
2. 2025年度中原工学院横向项目(社会科学类)拟激励清单
校企合作办公室 社会科学处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