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原工学院突出贡献奖励办法(修订)》(中工政〔2021〕17号)、《中原工学院优秀业绩奖励办法(修订)》(中工政〔2021〕18号)、《中原工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管理办法》(中工科〔2019〕4号),经社会科学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现将2025年度科研突出贡献和优秀业绩(社会科学类)拟奖励、高层次科研项目(社会科学类)拟配套经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社会科学处或者纪委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写明真实姓名、工作部门和电话。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项目,将取消其奖励或配套资格。
联系电话:62506162(社会科学处)
联系电话:62506905(纪委综合室)
附件:
1. 2025年度中原工学院突出贡献(社会科学类)拟奖励清单
2. 2025年度中原工学院优秀业绩(社会科学类优秀著作)拟奖励清单
3. 2025年度中原工学院优秀业绩(社会科学类省级科研平台)拟奖励清单
4. 2025年度中原工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社会科学类)拟配套清单
社会科学处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