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发展研究奖评审办法(试行)》及《关于评选第七届(2022年度)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的通知》,现将本届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一)参评成果包括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或结项的研究报告(包括咨询报告、论证报告、调研报告等),应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关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对决策有参考价值。
(二)参评成果应当在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出版成果的产生时间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发表成果的产生时间以发表时间为准,被采纳应用成果的产生时间以领导批示、决策采用的时间为准,结项成果的产生时间以结项时间为准。
(三)已获其他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的成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成果,已在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已出台的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均不属于参评范围。
二、奖项设置
省发展研究奖由省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本届设立三个奖励等级:一等奖5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60项。
三、评奖标准
省发展研究奖根据成果的决策咨询价值、创新程度以及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一等奖:在理论和方法上有突破性创新,对省级以上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等有重大参考价值。
二等奖: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对省级以上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等有较大参考价值。
三等奖:在理论和方法上有新意,对省级以上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等有一定参考价值。
四、申报条件
(一)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成果,不能单独以个人名义申报,须经全体主要完成人同意后,共同具名申报,主要完成人数量一般不超过7人。各主要完成人应对申报成果的署名排序无异议。
(二)每人最多只能参与申报 2项成果,其中作为第一完成人最多1项。每项成果只能申报1次,不能以不同申报人名义重复申报 。
(三)在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奖 (编制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专业职称且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除外, 但申报成果数量不得超过所在单位推荐限额的20%)。
五、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我校申报不超过10项。为突出成果的时效性和实用性,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产生的申报成果数量不得超过各推荐单位推荐指标限额的30%。
六、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档,纸质材料先由个人留存,上班后提交。
2.《个人诚信承诺书》(成果申报人填写签字,见附件3)PDF扫描件。
3.研究成果的PDF版文件(应包括题目和正文,但须隐去所有能反映成果各主要完成人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的内容,如有泄露,一经查实,取消本届参评资格)。
4.相关证明材料:(1)报纸发表成果须提供报头、所在版面PDF扫描件(将报头和所在版面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下同);(2)期刊发表成果须提供期刊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PDF扫描件;(3)著作出版成果须提供著作封面、版权页、编撰人员名单页、目录页PDF扫描件;(4)课题类成果须提供结项证明及专家鉴定意见PDF扫描件;(5)被决策采用的成果须说明研究成果进入决策的全过程;(6)获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成果须提供批示复印件或证明。
七、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有关部门将申报材料和《第七届(2022年度)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申报汇总表》电子档于2022年11月20日前发送至郭微微工作邮件。
联系人:郭微微
联系电话:62506920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