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社科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的通知

供稿人:杨博  发布时间:2022-11-02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理论性、学理性研究。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更好服务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更好服务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二、立项总数和资助金额

该课题共立项10项左右,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左右。

三、申报资格

1.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博士以上学位的我校在职在岗人员申报。

3.每个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该课题不设课题组成员。

四、申报要求

(一)各申请人紧扣课题指南列举的范围但不局限于原题进行申报(附件1)。社会科学处负责项目申报、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各有关院(部)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内容进行初审,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二)申报纸质材料由各院(部)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提交材料要求:

1.《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5,并在纸质材料的部门意见栏填写同意申报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汇总表》(附件31份并加盖部门公章。各申请人需提交《中原工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要事项审核表》纸质版1份。

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和《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至社会科学处杨博工作邮件。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1.时间: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1116

2.地点:龙湖校区综合办公楼318社会科学处办公室

3.联系人:杨博   电话:62506920

五、课题结项

申报课题获准立项后,课题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调研工作,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出一批高质量、有深度、有分量的理论研究成果。

1.一般要求课题负责人须在CSSCI来源期刊、北大核心期刊、党报党刊、党政机关内部刊物、官方媒体发表与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1篇。由相关部门界定的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发表的,须提交5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由社会科学处组织鉴定,相关部门审查。

2.所有发表的项目成果原则上均在显著位置标注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

3.成果发表前需提交社会科学处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同意发表和结项鉴定。

4.各课题组须遵守学术规范并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5.课题研究期限为202212—20236月。

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社会科学处审核后当场退还。

请课题负责人于2023616日前,将研究成果报至社会科学处(龙湖校区综合办公楼318办公室),相关成果电子版发至社会科学处杨博工作邮件。

 

社会科学处

2022112

 

上一条:关于申报第七届(2022年度)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社会科学类)结项的通知

关闭

本栏目最近更新

ICP备案号:豫ICP备05002450号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邮编:450007   电话:0371-6250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