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定合同
项目负责人参照示范合同文本,与对方当事人商定合同具体内容,也可协商自拟合同。
二、合同审核
1、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原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签订审批表》,并将审批表及合同原件交所属院部初审。合同内容涉及其他院部的,复核审查前还需相关院部会签。
2、院部初审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将合同发至社科处成果科进行二次审核。标的额大于10万元及其它重要的合同,社科处还需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审核。
三、合同签订
1、项目负责人联系法律顾问对修改过的合同进行确认。届时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修改后的合同及法律顾问审核反馈意见的原稿,法律顾问审核后在《中原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签订审批表(2018版)》上签字确认;
2、项目负责人携带《中原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签订审批表(2018版)》及需要签订的纸质合同到社科处成果科办理登记手续(标的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
3、合同审核通过后,社会科学处负责人签字(章)并加盖“中原工学院科研合同专用章”。
四、对方办理手续
合同对方办理合同签订手续(也可先由对方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再由学校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对方若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代理人签字,项目负责人应要求其提供证明该代理人有权签订相应合同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合同备案
社会科学处留存1份,合同对方、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属院部各留存1份。合同由我方首先盖章的,项目负责人应在我方盖章后1个月内将经对方签字(章)、盖章的合同原件分别交其所属院部和社会科学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