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对2019年度立项的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3月31日前(2023年4月30日前报省里)将结项材料电子档发送到社会科学处郭微微工作邮件,待社会科学处组织评审后各项目负责人再报送纸质结项材料。到期仍不提交的,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作撤项处理。所有被撤项目的预留经费不再拨付,且撤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社会科技处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