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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项的通知

供稿人:杨博  发布时间:2020-11-03  点击:[]

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根据上级以及《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工科〔20174 号)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要求

受理材料时间:2020116日下午14: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受理材料地址:龙湖校区行政楼306科技处办公室

              龙湖校区行政楼318社科处办公室              

二、受理范围

2018年度获批立项的青年人才创新能力基金项目、自主创新应用研究项目、提前完成考核任务的科研团队发展项目

三、受理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撰写《中原工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项报告》,连同《中原工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决算表》和《中原工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书》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

(二)各部门按照要求审核本部门的结项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纸质材料,同时发送结项材料和汇总表的电子版至科技处李闪、谢晓峰或社科处杨博工作邮件;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验收标准请查看附件1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结项通过的,统一发布结项情况通知

四、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谢晓峰  

联系方式:62506884

社科处联系人:杨 

联系方式:62506920

                                                  

科技处、社会科学处

2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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