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社科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的通知

供稿人:郭微微  发布时间:2024-10-14  点击:[]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育领域开展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方面研究,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25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分为资助项目和指导项目。其中:资助项目拟立项25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同时,根据申报情况立项指导项目若干项。申报题目须从《2025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报,研究工作须在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二)申报者在进行课题论证设计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时代特征,把握教育规律,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梳理省内外相关问题现状,分析问题的原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提出科学合理化对策建议。

(三)课题申报及评审工作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指导下,由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入选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专家库专家;

(4)主持并完成过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二)申报者作为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它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参与不得超过2项课题,且不能作为其它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的成员参与申请;2021、2022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三)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的有关管理规定;

(2)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研究基础与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课题管理

(一)课题由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中心和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管理。

(二)课题经评审批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的,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中心将予以撤项,并追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

(三)课题自批准立项之日起第3个月末组织中期验收,需提交5000-8000字左右调研报告,内容主要包含:我省有关现状、存在的问题、省外(国外)先进地区主要做法及对我省的启示、下一步政策建议等。中期调研报告验收不通过的,期末不予结项。

(四)课题结项需提交的研究成果包括:(1)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总报告;(2)不少于3000字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一篇,或者中期调研报告刊发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编发的《教育工作参考》上。调研报告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列入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优秀成果库,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课题发表论文或者专著时,需注明“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课题编号”字样。

四、申报办法

(一)课题实行开放申报,不做数量限定,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各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各普通高等院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均可申报。

(二)申报资料由所在部门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2025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请书》纸质文本1份。

(二)《2025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文本5份。

(三)《2025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文本1份。

(四)请各部门将以上纸质文本报送至龙湖校区综合办公楼316办公室,并将以上材料电子文档汇总发至杨博工作邮件,文件名:“2025课题+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

(五)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杨博 62506920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0月14日

  • 附件【附件1-4.doc】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关闭

本栏目最近更新

ICP备案号:豫ICP备05002450号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邮编:450007   电话:0371-6250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