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社科动态 > 正文  

关于2024年度中原工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社会科学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供稿人:郭微微  发布时间:2024-03-19  点击:[]

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83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4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经费的通知》(豫财教〔2014〕142号)要求,为落实《中原工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中工科〔2023〕6号),根据该办法相关精神要求,现将2024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发展潜力、科研方向明确、具有一定研究基础、有望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开展自主选题的社会科学基础研究。

2.智库研究项目: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所作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聚焦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难点热点问题等,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提出有分析有见地、可操作的对策建议。重大紧急事件、突发情况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分析、趋势研判、风险预警和启示建议。围绕国内外形势最新发展变化,总结梳理国内外专家学者、研究机构、有关媒体和国外政要等提出的重要观点,综合形成对我省、我国及全球经济走势的分析判断、预测评估、政策建议。选题要体现出智库报告的特色和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立意精准,可以参考《资政参考》《智库快报》等征稿选题指南。

二、申报条件

中原工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治学严谨,师德师风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2.学科视野开阔,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已取得比较突出的前期成果,并对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思。

三、相关要求

1.2024年社科基金项目只设一般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经费3-5万元/项,项目研究周期两年。每人获社科基金项目资助次数限1次。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的获资助人员,项目资助期间每年须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智库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为3万元,项目研究周期6-12个月。每人获智库研究项目资助次数限1次。项目负责人需在申请书和计划任务书中明确项目取得的论文、咨政报告、理论文章等科研成果,并附上咨政报告简介(符合咨询报告撰写格式,不少于3000字)。

3.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不设间接费。资助数量和资助金额动态调整。

4.已承担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尚未结题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此次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5.为落实河南省和学校绩效评价管理规定,项目负责人要依据项目的研究内容,预估项目在实施期限内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确定项目所要实现的总体任务目标,并在项目申报时完成绩效目标的填报(参照《中原工学院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工科〔2022〕4号)中相应类型项目绩效评价表附件填写,必须明确项目研究拟取得的论文、咨政报告、著作、发明专利、获奖等科研成果)。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填写项目申请书、《中原工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要事项审核表》,并附支撑材料。申请书和支撑材料请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3份。

2.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申报项目进行进行资格审查,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并在申请书上填写详实的推荐意见及加盖部门公章,填写汇总表;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1份,连同申请书纸质材料统一报送社会科学处,并将各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会科学处郭微微工作邮件。

3.时间要求:请各部门于2024年4月7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社会科学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有意向申报者请提前联系社会科学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微微

联系方式:62506920

社会科学处

2024年3月19日

上一条: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全国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的通知

关闭

本栏目最近更新

ICP备案号:豫ICP备05002450号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邮编:450007   电话:0371-62506888